一年多前的機械式停車位事故,

半年前來電話問我狀況,

到現在才接到電話,說和解不成,這樣子下去不行,
他們近日要提出訴訟,

我很驚訝地說:「啊?」
再進一步問清楚
他說這小案子應該最後還是會調節庭就和解吧
一般人聽到法院、告訴,就會很煩。
我也是,
有舉足無措感,
對方主張賠付7.35萬元,我主張責任各半,應該是5.2萬餘元。

我可以就接受他們的答案,直接和解,付7.35萬元,
或是堅持走上法庭??

不知道該怎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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